东台镇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现就东台镇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范围本次信息采集时点截至年10月1日,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二、集中采集时间从10月8日至11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各村(居)、社区公示栏)。 三、采集地点东台镇设两个信息采集点: 1、四灶、海丰片区信息采集点设在四灶社区管委会2楼。 2、三灶片区、台城社区信息采集点设在原市第三中学北教学楼一楼(现东台镇成人教育中心,九天南路5号) 四、申报时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原件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下岗证、失业证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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