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平舆县食药监局解决了

来信人:王小娟

来信时间:-10-:04:06

处理情况:已解决

今天去挚地大道南段状元鸿粥喝粥,南瓜粥发酸,食品安全大于天,请食品安全办公室为了平舆人民的健康安全彻查一下。

回复时间:-11-:48:42回复单位:县食药监局回复

关于对举报平舆县挚地大道南段状元鸿南瓜粥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反映的问题

今天去挚地大道南段状元鸿粥喝粥,南瓜粥发酸,食品安全大于天,请食品安全办公室为了平舆县人民的健康安全彻底查一下。

二、调查情况

接到举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年10月28日10时,由餐饮食品股股长带队(2名执法人员韩鹏超,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号:豫Q05-;张争胜,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号:豫Q05-),前往该处调查。经查,被举报的该餐馆位于挚地大道南段,负责人:赵玉荣,食品经营许可证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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