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位于东台市安丰镇安东居委会装饰城对面1幢商住用房房地产。建筑总面积:.42平方米。所在层数:1-3/3。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有权证号:东台市房权证安丰镇字第S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国用()第号。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年11月30日。

二、评估价:.9万元;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85万元。

三、拍卖时间:年7月11日10时至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资产处置单位:东台市人民法院。

五、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台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台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年6月18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税款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资产情况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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